老板停业援助金解读(二)

  2010年8月6日在BOE上公布了一项新的法律,该法律的重点目标是向所有停业后的老板们提供了一些经济上的援助,并且规范了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济或专业活动的自雇工作者在停止其商业活动之后的保护措施。此处所指的停止商业活动可以是暂时性的,但也可以是永久性的。该项新法律将于三个月之后正式开始实行。中信法税律师部门继上一期将该法律进行规整以飼读者,如下。

  第二章 保障计划

  因停业申请保障权利

  1.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自雇人士应向劳动事故和职业病社会保险申请停业保障权利,该保险承担劳动事故和职业病相关责任。

  关于没有投保劳动事故和职业病保险的保护自雇人士,附加条款第四条有详细规定。

  如果申请批准,自雇人士从停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经济补助。当自雇人士与主要客户结束业务关系,从开始领取补助开始不可以再和其他客户发生业务关系。

  2.停业认定可以在停业后的下个月最后一天之前申请。

  因为经济原因、技术原因、生产或组织原因、不可抗力、家庭暴力、客户自愿结束业务,或者客户因死亡、残疾、退休结束业务的,停业日期从相关证明材料注明的日期算起。

  3.如果自雇人士在上述规定日期以外申请停业认定,并且符合法定停业的规定,那么领取经济补助的天数将不包括超过规定申请日期的天数。

  4.如果申请在第2条规定日期之内,管理部门将负责缴付停业后的社会保险。否则,管理部门将从提交申请之后的月份开始缴付社会保险。如果自雇人士已经于主要客户结束业务关系,但是在之后的月份开始有了新的业务客户,管理部门必须要从领取经济补助的日期开始缴社会保险。

  经济补助的持续时间

  1.因停业领取经济补助的时间取决于停业前48各月期间自雇人士所交的社会保险。至少在停业之前有连续地交过十二个月的保险,根据以下表格计算:

  缴保险12-17个月可领取2个月补助;

  缴保险18-23个月可领取3个月补助;

  缴保险24-29个月可领取4个月补助;

  缴保险30-35个月可领取5个月补助;

  缴保险36-42个月可领取6个月补助;

  缴保险43-46个月可领取8个月补助;

  缴保险48个月及以上,领取12个月经济补助。

  2.领取经济补助时间自雇人士如果因停业被批准领取补助并且确实领取补助的,可以重新申请停业认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且距离上一次领取补助超过12个月以上。

  3.关于上面条款中交保险时间的定义需注意:

  A)只统计缴纳老板保险的时间;

  b) 之前缴纳过的社会保险时间,如果在上次申请停业补助的时候没算,那么下次申请补助时可以计算在内;

  c) 交保险的月份按完整月份来算;

  d) 之前享受过经济补助的保险时间下次不可再次计算。

  停业领取经济补助的金额

  1.停业领取经济补助的基数由停业前12个月所缴纳的保险基数的平均数决定。

  2.经济补助的金额为上述补助基数的70%。

  停业补助的最高额度为生活指数的175%,除非自雇人士有一个或多个孩子要抚养;在这种情况下,补助的最高额度为200%或225%。

  如果自雇人士有孩子抚养,补助金额的最低额度为生活指数的107%;如果没有孩子抚养,补助金额的最低额度为生活指数的80%。

  在计算补助的最高或最低额度的时候,有孩子抚养的定义为:孩子与抚养人共同居住,孩子年龄小于26岁,或者孩子大于26岁但是患有33%及以上度数的残疾,并且收入等于或者低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

  停业经济补助最高和最低额度取决于当月的公共生活指数,参考值为该指数加上六分之一。

  受保障权利的暂停

  1.国家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将暂停因停业而受保障的权利:

  1)如有违法行为,无论情节轻微或严重,在处罚期间暂停享受该权利。

  2)服刑和被剥夺自由期间暂停享受该权利。

  3)在营业和受雇工作期间暂停享受该权利(在进行自雇经营活动的同时从事其他自雇或受雇工作超过12个月的情况除外,在这一情况下此权利废止)。

  2.受保障权利的暂停将导致相应经济补助和每月供款支付全部暂停,但不影响享受该补助的总时期,除非是在上则法令中提到的有违法行为受处罚期间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暂停的时期不算在补助时期内。

  3.被暂停享受此保障的受益人,在导致其暂停的原因消除之后并仍然合法维持停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交申请恢复其享受该保障的权利。

  恢复享受该保障的权利在暂停原因消除后即生效,受益人须在暂停原因消除之后十五天内提交恢复享受保障权利申请。

  恢复享受保障权利的申请提交之后,相应经济补助和社保基金的减免从提交申请的下个月第一天开始恢复给予。如果自雇人士在上述规定日期以外提交申请,并且符合法定停业的规定,那么领取经济补助的天数将不包括超过规定申请日期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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