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向读者简单普及关于食品零售业的马德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请相关行业读者留意并对照一下自己的店里的相关要求是否符合,这期我们继续报道余下要求,如有具体细则不明确,可以电话咨询或会晤咨询。
※面包糕点店
面包糕点店是经政府批准销售所有类型面包及糕点的商店,包括普通和夹心糕点等。在有生产间的面包店内,需要将生产间和销售厅分离开来,不得允许顾客进入生产间。如果制作糕点需要用到冷冻材料,店主须将销售点和生产间分开来安装相关设备和进行生产操作。生产间的结构以及设备的安装需要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的规定。
※蛋糕店、甜品店和糖果店
1. 蛋糕店,甜品店和糖果店是政府批准销售以面粉,淀粉,蔗糖和食用脂肪等原料制成品的商店。
2. 在蛋糕店,甜品店和糖果店内的生产间应和商店的销售点分开,生产间的结构和设备须按照政府规定来设计。
3. 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冷冻材料,店主需要开设一个和销售点完全分隔的自主生产间来进行设备的安装和生产操作。生产间的设计和设备安装需要完全遵守政府有关规定。
※油条店
1.油条店是政府批准销售油炸食品的商店,也可销售炸薯条,干果或零食类食品。
2.油炸食品须用标准可食植物油来烹饪。
3.如果店面有专门生产间,则需要和零售店分开,生产间须根据相关规定来设计。
※牛奶店
1.牛奶店是政府批准销售牛奶以及相关乳制品的商店,如牛奶,奶酪和经过合理包装的饮料。
2.不允许在此类商店销售如鲜奶、散装牛奶或原包装被破坏的商品。
※水果店和蔬菜店
1.水果蔬菜店是政府批准销售全部种类的新鲜、冷藏、冷冻水果蔬菜的商店,此类商店也可出售谷类、干果类及水果、蔬菜和果汁罐头类食品。
2.此类商店店主也可自行生产果汁或什锦水果,但须有专门的独立生产间来进行生产,生产间的设计需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熟食店
1.熟食店是政府批准销售以肉类或菜类熟食的商店,此类商店可出售已完全烹饪的食品或仍需再加工的半熟品。食品须存放在规定的完全封闭或不完全封闭的保鲜盒内。店主可出售自行生产以及包装的食品,也可出售经其它厂商包装的食品。
2.在自行生产熟食的情况下,店主须自备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独立生产间。
3.即食的热熟食须在规定的保温设备下出售,热熟食的温度至少需要保持在65摄氏以上。不可隔天出售。
※酒馆
1. 酒馆是政府批准销售所有类型的葡萄酒的商店。商店内可出售散装或者包装红酒,也可出售另外类型的包装饮料。顾客可在吧台直接消费酒类产品。
2. 店主需在酒馆内显眼处张贴允许卖酒的相关证件,也需挂牌标明卖酒的相关规定(如不得向18岁以下青年销售含酒精饮料)。
3.店内禁止进食。
4.如果顾客在酒馆内消费购买的酒类产品,商店应设立公用卫生间,与员工卫生间分开。
5. 在散装葡萄酒的包装上应详细标明此类葡萄酒的相关信息,如品名、酒精度和价格。
※冰激凌店
1.冰激凌店是政府批准销售冰激凌、冰沙和冷饮的商店,所有商品可以已包装形式销售或散装形式销售。
2.此类商店也可配有独立的生产间,生产间设计需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